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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警示高校招生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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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016  发布时间:2009-7-29 13:09:51

     随着“山寨大学”“内部指标”等高校招生诈骗活动不断曝光,2009年7月28日,教育部发布今年高考第二号预警,提醒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根据各方反映的信息,教育部指出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借高校招生实施诈骗活动有所抬头,随着录取工作渐进尾声,诈骗活动亦会有上升趋势。

  具体而言,谎称有某些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三本点招”“计划外”,故意将“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假冒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等,都是不法分子常用的招生诈骗伎俩。

  此外,教育部提醒,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南方大学”“华南工商学院”这样本不存在的高校,甚至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的招生信息,为此,2009年7月27日,广东省教育厅专门发表声明澄清。

  教育部指出,考生可依据“四项要求”判断录取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一是高校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二是招生计划经国家核定、下达并经省级招办公布、按规定程序执行;三是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录取批次和相应高校的分数要求;四是高校录取必须通过考生所在的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录取的依据。

  为此,教育部建议,广大考生和家长要从正式渠道了解、确认招生政策和信息,不要相信社会上别有用心人员的传言或“许诺”,防止因求学心切而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蒙受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若发现违规招生及招生诈骗行为,家长和考生可拨打教育部举报电话010—66096242。

 

 


—— 信息源自: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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