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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工学校的性质和学历
技工学校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中级、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人才的国民教育。技工学校为社会培养的毕业生学历,等同于中专 、职业中专 、职业高中学历,其中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学历相当于大专毕业生学历。 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即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毕业生毕业时可以对口考大专院校继续深造,也可以由学校直接推荐就业。
二、技工学校招生优惠政策
1、招收农业户口 、县镇非农业户口以及城市贫困家庭子女进入技工学校学习的一、二年级学生,国家每年给予1500元助学金;
2、青岛市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被技工学校录取,按规定学制完成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并在毕业后一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根据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3年内每年享受学费50% 的政府补贴,其中“低保”家庭学生的学费给予全额补助;
3、技工学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属青岛市紧缺工种的,可以免费将户口落入市内四区。
三、技工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学生到技工学校学习,中级工班每学年需交纳学费2500元,高级工班每学年交纳3600元。 需住宿的学生,每学年交纳500元的住宿费,学生的书费据实收取。
四、技工学校的招生对象和条件
技工学校的招生对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年满14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水平的人员,包括城镇和农村的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和职业中专毕业生、大专以上毕业生,都可以到技工学校上学。
五、技工学校报名方式
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直接到技工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缴报名费和近期一英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多张,填写《技工学校考生登记表》,确定录取的发给录取通知书。
六、技工学校的学制
技工学校的学制根据培养目标、招生对象不同 ,分别确定。招收初中毕业生培养中级工的,学制为3年,培养高级工的学制为4年;招收高中以上毕业生(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培养中级工的,学制为1年,发中级毕业证书 ;培养高级工的,学制为2年,发高级毕业证书 。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招收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学制不少于2年;部分知识技能型职业,可以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期限不少于4年。
七、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办法
技工学校实行“订单教育”,毕业生就业实行学校推荐就业和毕业生自主择业相结合。学生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省劳动保障厅验印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近年来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青岛市各技工学校与各大行业、企业均建立正常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的势头,正规就业率在98%以上。
八、技工学校毕业生可继续升大学
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以继续对口升大学。 初中起点三年学制中级班、初中起点四年学制高级班、高中起点二年学制高级班,应届毕业时可以继续报考天津工程师范学院大学本科、专科,可以报考山东省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不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录取,其高等学历与其他高校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