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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入伍可享受7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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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875  发布时间:2009-6-11 10:20:37

  省教育厅今天公布了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政策,入伍的毕业生可享受政府代偿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等7项优惠:

  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服义务兵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12月31日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批准入伍后,将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 信息源自:百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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