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颁布《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其中规定,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计划生育、在莞服务年限等11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然后根据积分高低确定其是否入读公办学校。这就意味着新莞人子女在该市接受义务教育自此有了统一标准和操作规程,今后新莞人子女入学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办法》和《方案》,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其父或母一方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参加社保、居住条件、计划生育、纳税、参加志愿者服务、接受教育、加分、扣分等11个方面的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其中第一至九项为基本积分,总分为200分,第十、十一项为加、扣分项目,各30分。然后视各镇街的学位数,再根据积分由高到低确定入读公办学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