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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坚持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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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779  发布时间:2009-5-21 13:25:33

     近几年来,东莞市始终将发展教育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提升全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在实现“学有所教”的基础上,努力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服务,培养高素质人才。2007年,东莞实现普及高等教育;2008年,东莞每万户籍人口升大学人数居全省第一。

  一、坚持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增加教育投入。2004-2008年,全市教育总投入共计290.54亿元,其中2008年总投入为71.10亿元。在财政资金的安排上,重点向教育薄弱的地区、学校倾斜。如扶持经济欠发达镇创建省教育强镇,2006年和2007年市财政共投入4.5亿元,对9个未创建省教育强镇的镇进行补助,至2007年底,全市32个镇街全部创建为教育强镇。二是改善办学条件。2003-2007年,东莞市中小学基建投入总额达57.23亿元,农村小规模学校由原来的287所,减少为64所。广大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发展。三是实施均衡招生。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坚持小学阶段按地段就近入学,严禁择校,严格限制跨学区招收借读生。初中阶段按相对集中、就近入学的原则实施均衡招生,推进校际间均衡发展。将5所市属优质高中学校的部分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并加大公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收本省非莞户籍考生的力度。四是扩充优质学位。目前,东莞共有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7所,省、市一级学校258所(含21所民办学校),其中省一级学校61所、市一级学校197所。公办等级学校比例为小学76.92%、初中78.38%、高(完)中90.32%;全市公办学校优质学位比例为小学85.45%、初中87.81%、高中93.99%。

  二、注重教育内涵发展

  一是成立直属学校管理中心。积极探索教育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加强对直属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发挥优质直属学校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开展结对交流,促进全市学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二是推进“三名”工程。积极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高进修,大力开展各级各类业务技能培训,组织教育管理干部、校长参加跟岗学习和高级研修,积极拓展海外培训,全面提升全市教育工作者业务素养。同时,我们创设激励性专业职位,构建教师专业成长阶梯。根据教师的不同发展阶段,依次设置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学科带头人三个层次的激励性专业职位,赋予其一定的“责、权、利”,让教师在职业成长的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使其成为引领教师专业成长的阶梯。三是提高教研水平。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大力开展校本教研,制定各种课型的课堂教学模式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加强对教学质量的过程监控,有效地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充分发挥市镇校三级教育科研网络作用,加强教育科研管理,逐步实施教育科研课题招标制度,调整教育科研奖励办法,加大科研成果展示推广力度,增强科研促教能力。

  三、突出教育创新发展

  一是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从2007年1月起,东莞市中小学办学管理体制由三级办学管理转为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回市政府统筹办学,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市财政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初中由市、镇街共管,以镇街为主,小学由镇街统一管理,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镇街初中经常性办学经费由市财政按市核定的学生人数和年生均教育成本的90%拨付,余下10%及超出市核定成本以外的经费由镇街负担,镇街小学所需办学经费由镇街财政承担。实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全市教育管理体制得到理顺,减轻了村级教育负担。二是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为提高高中阶段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整合现有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东莞市从2007年起,投资30多亿元,计划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新建、扩建高中阶段学校27所,实行规模化、集约式办学,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学校优质化。争取在2011年前,把全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都建成优质学校。三是统发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从2006年起,将市镇两级的中小学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全部由市财政按统一标准委托银行发放;从2007年起,将全市教师住房津贴纳入市财政统发范围,并完善教师津贴、奖金统一发放的机制,从根本上保障了全市教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提高了一些欠发达镇教师待遇。

 


—— 信息源自: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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