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的公民。
■自然科学奖
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要科学发现或者应用科学基本原理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的公民。
■技术发明奖
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的公民。
■科学技术进步奖
授予在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下列公民、组织:在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使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授予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要科学技术成果的;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作出贡献的。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奖金为每人50万元,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资金数额分别为5万元、3万元、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