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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规范幼儿教育收费秩序 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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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887  发布时间:2009-4-8 10:10:51

    自来水价格的适度调整、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幼儿教育收费秩序的规范等一系列工作,均已摆上长沙市物价局的议事日程。这是记者从昨日举行的长沙市价格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消息。 

  长沙市的CPI同比上涨5.2%
  
  2008年,长沙市的CPI同比上涨5.2%,较全国平均涨幅低0.7个百分点,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CPI涨幅排序中排名第20位,在36个大中城市CPI涨幅排序中排名第24位。
  
  长沙市物价局局长李继红介绍,今年长沙市物价部门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改革二次供水办法,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继续推进供水企业完成“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收费到户”工作,研究试行阶梯式水价计价方式,建立切实可行的节约用水制度;强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价格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征缴的政策措施。做好开征垃圾处理费的成本监审工作,适时开征城市垃圾处理收费。
  
  新建住宅“专变”改“公变”
  
  按照省政府的相关文件,今年长沙市政府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征天然气、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调节基金;将建立价格调节基金滚存使用机制。
  
  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现同网同价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城乡其他各类用电同网同价;在综合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逐步实现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政策;抓好新建住宅项目供电设施建设由“专变供电”改“公变供电”工作。
  
  规范幼儿教育收费秩序
  
  规范教育收费方面,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强制收取借读费、搭餐费,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修改长沙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幼儿教育收费秩序。
 


—— 信息源自: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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