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荣林教授在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科技论坛上的演讲
科技发展与产业升级的有效互动,是发达国家完成工业化历史使命的根本保障,也是当前各国应对金融海啸的关键性对策。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曾在预测美国政府将如何应对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说:“当所有的办法都用尽之后,美国总是还会有新的办法。”
这是丘吉尔基于对美国社会创新能力的评估所做出的正确判断。这里的“新”办法除了应用技术创新之外,还有经济制度创新和产业组织创新。随后,萌生于大萧条时期的全美40%的技术创新成果和企业的大规模洗牌和重组,便是证明。问题的关键在于,这40%的技术创新成果如何为市场所吸收,这是值得我国重视的。
从我国现状考量,科技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关系要从随机互动走向机制互动,其长效机制的构建需要两大基础,即制度性基础和需求性基础。前者决定了二者互动中的市场地位,后者则决定了二者互动中的要素地位。由于长期以来缺失这两大基础的有效支撑,我国产业升级的动力更多地停留在了有形要素的投入之上,而非真正依靠创新推动。因而,其升级的代价、效率和前景均值得进一步思考。
时代创造互动需求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性放大了金融海啸的连锁效应,使国人从“依赖型经济”和对“WTO万能”神话的迷恋之中醒悟过来。这为科技发展与产业升级的互动创造了需求性条件。
随着时间的推移,互动机制构建的两大基础出现了优化的趋势,主要源自两大背景:
一是我国发展战略的自主决策机制正在加速政府职能、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增长模式三大转变的进程。这三大转变的最终价值指向是以市场效率为导向的产业结构升级,将进而为形成科技发展与产业升级的互动机制创造制度性条件。
二是我国发展战略的倒逼机制正在加快三大关系的调整。
我国发展战略的倒逼机制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20世纪90年代的对外开放倒逼对内改革的进程,其矛头直指我国资源配置方式的非市场模式。第二次是本世纪初的要素资源短缺,尤其是土地要素,倒逼了我国经济增长的粗放模式。第三次是震撼全球的华尔街金融海啸倒逼了我国的出口依赖型经济模式。
三大过程贯穿着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由于经济全球化的负面性放大了金融海啸的连锁效应,使国人从“依赖型经济”和对“WTO万能”神话的迷恋之中醒悟过来,正在调整政府与市场、消费与积累、内需与外需之间的关系,逐步构筑由“自主经济”替代“打工经济”的行动框架,进而为科技发展与产业升级的互动创造了需求性条件。
据上判断,我认为,构建科技发展与产业升级互动机制有三大关键词:
一是“基石”。互动机制的基石是产业平台、技术平台和教育平台之间的协调。产业结构变动实际上是产业的技术含量结构的变动,而技术结构的变动又是从事技术应用和管理的人员受教育年限结构的变动。因此,产业升级是技术升级的必然结果,其基础是低技术的普及和国民教育的发达。而劳动力技术含量的高低,除了将决定其价格水平的高低,还将进而决定其适应产业升级能力的强弱。
二是“前提”。互动机制的前提是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互动。这三者互动的效率取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和公共权力结构变迁的程度。原因在于,互动的关键和主动权在于政府。通常说来,一个强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往往具有惯性。而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应是每一个现代政府推动其职能转变的核心指向。
三是“保障”。互动机制的保障是建设有效市场。有效市场的特征有三:第一,企业进退市场成本低。唯有进退市场成本降低,才能扩张市场竞争主体的规模,有利于企业的新陈代谢。第二,市场对称性强。市场对称体现在权益对称和信息对称之中。前者的标志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换言之,优质产品应当发财,假冒伪劣应当垮台。后者的标志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信息务求对称。对于产品而言,要有透明的产品信息机制,不能“三无”。对于证券市场而言,则要求筹资者(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股民)之间信息对称。只有市场对称,才有利于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第三,法制严明。我国法制建设的难点不在立法,而在于执法,而执法的基础在于守法。如果在一个国度里,国人不能普遍知法守法,那么“法不罚众”终将使法律流于形式。
互动背后的机理
技术周期将决定产业的生命周期,进而也就决定了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此过程中,技术进步改变着企业的综合生产率水平,并将进而决定企业效能。
现代意义上的产业边界正在逐步淡化。数字技术的出现及其日趋成熟的运用,推动了一大批诸如光学电子、航空电子、生物能源、基因工程等新型产业的萌生。又如,生态农业技术的应用,导致人们通过生物链将种植业、养殖业与畜牧业融合了起来。也正是数字技术的应用,突破了电信、广播电视、出版行业之间的壁垒状态。可见,科技发展是基于技术结构升级的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的本质则是产业技术含量结构的变化。科技发展和产业升级之间往往通过技术变量来发生作用。
那么,科技发展与产业结构变迁这两者之间的深刻关联与互动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
科技发展与产业升级之间的互动,通常表现为通过技术创新,导致不同产业(行业)之间的效益对比发生变化,从而改变资源的流向,进而使一部分产业扩张,而另一部分产业萎缩。由于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因素极其复杂,人们从不同角度去认知和研究它时,会赋予技术创新以不同的内涵。相比较而言,美国国会图书馆研究部对“技术创新”的定义为大部分学者所接受,在这一定义中,“技术创新”被界定为一个从新产品或新工艺设想的产生到市场应用的完整过程。
由此折射出两大重要命题:一个是关于技术创新的目标管理问题,即技术创新能否最终导向“市场应用”;另一个是关于科技成果管理环节的问题,即科技成果管理环节的重心应当是市场接受,而非成果鉴定。以此来看,我国科技成果的管理环节的重心亟待后移,未来应进一步从成果鉴定环节向成果转让环节后移。
基于这种分析,科技发展与产业结构变迁相互作用的途径有三:一是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产品、传统工艺和生产流程的过程,从而激发产业的效能;二是促进新兴产业的形成。这是一个新技术产业化的过程,也是吸引并配置其他弱势产业资源的过程;三是淘汰落后产业。当资源从落后产业流向新兴产业和被改造后的传统产业之后,萎缩和退出市场是其必然的结果。
美国国会图书馆研究部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定义,实际上是对技术创新的一种管理学解释。其实质是企业的技术能力,涵盖了企业的生产能力(生产系统效率和工艺水平)、吸收能力(获取、储存、学习和转化新知识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技术能级)三大方面。通过应用这三大能力,通过技术的扩散和渗透,企业放大了产业的先发性、差异性和规模性三大效应,进而也就提升了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其中,技术结构是构成产业结构的基础,技术关联是产业关联的核心要素。而技术周期将决定产业的生命周期,进而也就决定了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此过程中,技术进步改变着企业的综合生产率水平,并将进而决定企业效能。
这对中国的产业创新与发展将有如下启迪:在创新战略上,我们应集中有限的创新资源在重大领域进行攻关,目标则是实现整个产业的创新。诸如我国已经掌握了3G通讯的技术标准,便有条件也应该为提升整个通讯产业进行攻关,从具体的项目和产品创新,走向整个产业的创新。在创新策略上,要注重关联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开发,目标是从技术上淡化、模糊以至打通产业的边界和壁垒,以适应全球产业融合化、集群化和生态化的趋势。在创新周期上,要遵循技术的生命周期规律,使产业形成“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存一代”的格局,以适应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创新资源上,要从制度和体制上促进创新资源在全社会的合理流动,降低创新资源的交易成本,提升共享率和配置水平,以顺应社会化程度提高之需。
企业创新难在何处
由于技术积累能力薄弱,当下我国大部分企业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主体,甚至面临技术和经济对外“双依赖”的严峻局面。
历史证明,国家的创新始于企业的创新,国家的竞争力源于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发达国家十分关注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在此类投入中,又至少有50%左右来自政府财政补贴和税收减负。
从1991年12月18日《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生效之后,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样,成为WTO管辖的内容之一,从法律上强化了知识产权与贸易的关系,还改变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国内保护的关系,使之带有更多的强制性。然而,由于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长期以来尚未突破传统发展模式的桎梏,不仅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给我国企业带来的挑战缺失警觉,也对自身在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方面的现状缺少危机感。由于技术积累能力薄弱,当下我国大部分企业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主体,甚至面临技术和经济对外“双依赖”的严峻局面。
究其根源,创新不力是这些企业失去技术支撑背后的主因。但更具体而言,大致还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创新成本过高。科技创新本身是一种风险行为,失败的可能性有技术性的,也有市场性的,还有经营管理性的。对于那些投资与经营缺失制度性分离的企业来说,这种风险将会放大。然而,在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尽完善的条件下,企业拥有的创新成果具有效应外溢的风险,诸如剽窃、仿盲或违约性协作开发等时有发生。这对于资金自筹、风险自担、行为自主的企业而言,其创新积极性遭到严重打压是不言而喻的。此外,在我国,拥有垄断地位的少数市场主体往往难以具有以技术创新利润取代通过市场垄断获利的积极性,而广大中小企业的创新努力大都又会被市场垄断效应所吸收,难有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二是创新资源短缺。据统计,我国70%的技术创新、66%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但67.5%的中小企业主要靠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企业的权益性融资占33.3%,债权融资仅占1.8%。另据一份调查显示,自有资金占经营成本80%以上的中小企业仅占三成,有近40%的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缺口达1000万至5000万元。由于资金短缺,企业创新资源必然匮乏,抗经济波动能力较差。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于2008年8月4日发布的一份统计结果显示,我国2007年上半年有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倒闭。其中,纺织行业中小企业倒闭数高达1万多家,有2/3的企业面临重整。
三是信息资源共享障碍。由于信息不对称,据统计,我国约有35.9%的企业缺失科技成果信息,另有31.5%的企业缺失市场需求信息。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弱化了技术市场的有效性,还大大降低了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率。此外,又由于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实现平衡的时空跨度,也导致创新主体疏于对长远性、基础性和共同性技术的开发,反而促使创新主体对自身局部利益和眼前短期利益的非理性追求。
四是企业家素质薄弱。由于我国缺少知识型的企业家队伍,弱化了企业对产品生命周期的关注,往往在产品生命周期鼎盛阶段丧失危机感,形成企业发展周期盛衰交替。在我国非国有企业中,资本所有者兼任资本经营者的为数不少。在不少企业,许多为委托人(资产所有者)工作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由于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企业家经营业绩不到位。部分大型国企高管往往可以凭藉其市场垄断利润“坐拥天下”,少有应对竞争之忧等,都是造成我国企业家队伍不尽如人意的重要因素。
五是治理结构缺陷。大量案例显示,由于企业治理结构的缺陷,在技术项目引进中,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往往不注意自身技术积累,而只注重形成生产能力,使技术引进背离了企业本应强调的自我配套消化能力。例如,在技术引进中,日本引进的软件技术占引进总量的80%以上,而硬件设备不足10%。在外资利用上,日本在1955—1970年的15年间花了60亿美元的代价,以1:10的消化配套资金引入了当时全球几乎全部最先进的技术,节约了所需研究时间的2/3、自主研发所需投入的9/10。与之相对照,在1981—1990年间,我国引进的技术中,软件技术只占23.4%,硬件设备却占了76.6%,对引进技术的消化配套资金平均不会超过1:0.5。
机制还须系统化
构建我国科技发展与产业升级的互动机制,需要系统化视角,政府、市场和企业这三大层面则应构成整个互动系统。
当前,我国的经济增长效率还有待大幅提高。现阶段,由于政府主要靠扩张性财政政策来推动经济增长,其效率往往被高浪费、高消耗和低效率所吸收,而真正能以高效率实现增长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尚未能发挥主体的作用。下一步,政府应当继续通过税制改革,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将充裕的资金留给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促使其通过技术创新、设备更新、产品研发来提高竞争力。以此来看,构建我国科技发展与产业升级的互动机制,需要系统化视角,政府、市场和企业这三大层面则应构成整个互动系统。
首先,经济转型期间的政府仍然掌控着大量的行政资源,因而对创新资源的配置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此,从政府视角考量,互动机制体现在两大层面:一方面,体制层面必须解决整体功能被分散化、部门化的问题。方法是成立独立的生产力管理机构,将现有的经济、科技、教育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资源整合起来,改变产业、技术和教育三大平台相互脱离的现状,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政策层面应解决政策不配套、不连续问题,方法是形成完善的统一政策体系,覆盖产业技术、知识产权、财税金融、政府采购和市场规范政策等。
其次,尽管当前市场失效现状仍存,政府干预能从某种程度上改进资源配置效率,但政府行为往往有其时滞性和针对性,未必完全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因而,从市场视角来看,在市场形态层面,应逐步使人才市场、技术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和资本要素市场之间形成内在互动关系;在市场功能层面,则应形成规范的竞争机制、有效的价格机制、健全的中介组织和严明的执法机构,以利于优胜劣汰,减少政府对价格管理的短期行为,促进创新资源的社会化配置,彰显法制的有效性。
第三,与市场配置资源方式可以相互替代的是企业配置资源方式。但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能否确立,往往还会受制于企业运行的体制、机制和资源分配。为此,在治理结构层面,企业要改变“一股独大”的局面,强化企业的创新动力。在自主机制层面,要逐步实现企业经营自主权与资本自主权相匹配,以利于企业从资本市场有效地获得创新所必需的资金资源。以我国上市公司为例,由于缺失资本自主权,企业难以根据资本市场上的资金供应情况、运作走势、股民需求偏好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去自主决定发行或回购股票、证券的数量、价格、利率、时机及资本用途。
从某种程度上判断,一个国家技术创新主要还是来源于企业内部的创新需求。如果企业运行机制合理,其为追求垄断利润而进行的内生性创造将具有源源不断的动力。例如,韩国在经济起飞的1988年到1998年间,就基本将创新平台设在企业内部,使企业内部研究机构从47家扩张至4000余家,研发投入稳定地保持在全国研发总投入的80%以上,从而奠定了在国际市场上韩国企业的竞争地位。此外,统计数据证明,当一个企业的研发投入达到其销售额的5%以上时,就开始具备核心竞争能力。刚进入21世纪时,在长三角地区企业的研发销售比中,上海为2.1%,江苏为1.7%,浙江为1.4%,均未达到开始具有竞争力的比例。可见,在提升企业内生创新需求、加大创新投入、提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方面,中国的企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思想者小传
朱荣林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发改委区域规划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上海发展研究所所长,上海市“十五”、“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成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一、二届决策咨询专家,上海市政府第二、三届决策咨询专家,先后兼任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上海大学等院校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博导。曾应邀赴美、日、英、意、澳等国进行学术交流。出版专著有《经济发展论稿》、《现代经济理念》、《走向长三角》、《思路与判断力》、《成败萧何》、《战略时代》、《峰回路转》和《沉舟侧畔》等1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