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权威专家详解高考新政策

--------------------------------------------------------------------------------
点击次数:3000  发布时间:2009-4-1 10:17:41

   江苏高考微调方案公布后,不少中学、考生及家长一直有些问题弄不明白,甚至出现理解上的偏差。针对四大热点问题,省教育考试院权威人士昨天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问题一
  主抓语数外就行了?


  今年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放权到校以后,不少中学理解为,这意味着只要学习语数外三门就行了,甚至据此调整了课时。


  省教育考试院权威人士强调,这存在理解上的误区。由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并非取消等级要求,在划线、填报志愿、投档和录取等招生环节中,选测科目与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同样发挥作用,不可偏废:(1)划定省控线时将优先满足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2)考生依据三门统考分数、选测科目等级和高校规定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填报志愿;(3)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考生成绩和高校规定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投档;(4)高校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分数、选测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录取与所录专业。


  “可以说,现行高考方案下的录取线包括分数线和等级线,如果仅以语数外三门总分的达线率来衡量中学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则有失偏颇,也不利于学生录取。”考试院权威人士指出,我们要防止可能出现的为了提高三门分数达线率,而弱化选测科目教学的不良倾向。各中学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妥善、合理地处理好三门统考科目和两门选测科目的教学安排,不能顾此失彼,给学生带来不利影响。


  问题二
  选测科目2C也能上本科吗?


  去年公办本科统一设2B门槛、民办本科统一设1B1C门槛,今年取消了这一限制后,不少考生询问,这是不是意味着选测科目为2C(甚至低于2C)也能上普通类本科?


  省教育考试院权威人士指出,取消全省统一设置的门槛后,各高校还将根据本校的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和往年生源等情况,对报考本校的考生的选测科目提出合适的等级要求。这样更加有利于考生根据本人的统考分数与两门选测科目等级的具体情况,选择报考相匹配的不同层次高校,有利于缓解分数与等级的不匹配的矛盾。“我们相信各高校能针对各自情况提出恰当的等级要求。”该权威人士指出,如果有本科高校提出选测科目BC或者更低的等级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此类高校并参加投档。一般来说,从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的角度看,选测科目等级确定为2C的本科院校应该是微乎其微的。


  问题三
  自主招生放在哪个批次录取?


  不少优秀考生关心,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报考高校的流程是什么?放在哪个批次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权威人士解答,经院校测试、选拔后入选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名单将分别在中学、院校、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填写《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志愿。该志愿表由院校在4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依据高校报送的志愿表,对入选考生名单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并公布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确定名单。考生如选择填报多所院校志愿,则其所填报的所有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均无效。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均达到4C1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且已先期填报《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的考生,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校将及时办理退档手续,考生可继续参加本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检索。


  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艺术特长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院校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院校未作单独要求的,则按该院校普通类统招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问题四
  今年高招录取批次有何变化?


  很多考生关心,配合今年高考微调政策,今年我省高招录取批次有什么变化?


  省教育考试院权威人士介绍,2009年,我省高校录取共分七个批次:(1)提前批院校


  含普通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本、专科)、航海院校(本、专科)、其他院校(含免费师范本科);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2)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5)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6)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7)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与2008年不同的是:2009年普通类收费师范类本科计划不再安排在提前批次招生,而与该院校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录取;普通类高职(专科)院校分为专一、专二两个批次招生。

 


—— 信息源自:人民网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