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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今年重点制定六法规 对义务教育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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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861  发布时间:2009-3-30 10:18:45

     日前,山东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出台,列入今年省政府重点立法项目的共有6件地方性法规和14件省政府规章。其中,义务教育、节能、就业等领域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规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年内出台。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指出,今年省政府要重点做好资源节约、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推进农民合作组织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有6件:为了推动全省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提请审议《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为了促进就业,提请审议《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及其行为,提请审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请审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为了加强港口建设与管理,促进港口发展,提请审议《山东省港口条例》草案;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请审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草案。

    14件政府规章是: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征地管理办法;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发展保护规定;山东省企业商号保护办法;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修订)。

 


—— 信息源自: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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