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个目标。越来越需要紧迫解决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同时也是本次“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和焦点,许多代表委员就此问题提议案、提建议、发表看法,笔者认真学习和研究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大致形成了如下之观点:解决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现在基本上已成为了社会各界特别是输入地各级政府的共识,但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尚有许多问题特别是经费问题需要理清,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促进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完善制度。
据民进中央的调查,目前我国有农民工随迁子女1403万人,而据教育部的数字,截至2007年底,全国各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约有765万人,笔者当然不能简单相减两数来得出农民工随迁子女未就学的数字,但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确有部分没有享受到义务教育或是义务教育质量不高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关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现在各地所执行的为2003年国务院所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核心精神为“双为主”,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以“公立校、流入地”为主,应该说这个精神总体上还是能有效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但要真正解决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问题,则要首先解决所面临的第一个难题,也就是经费由谁来出的问题。
这个问题也正是代表委员热议最多的同时也是争论最大的一个问题。按照国务院有关精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由输入地政府全额负责。但这个全额负责需要输入地政府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财政状况很好,二是相关领导“三农”意识很强,而且还要一直很强。而事实所告诉我们的是,仅靠一个政策是不足以让所有输入地都实现全额负责的,这也就出现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好的与一般的地方有可能差得很多,同时也出现了相当一部分地区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好的公立学校,只能进入教育水平相对较差的城乡结合部学校、打工子弟学校,甚至是没有经过审批的自办学校。
“两会”上有代表委员提出由中央、输入地、输出地共同负责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或者是输出地适当补偿输入地,但笔者以为这两个设想并不可行,理由有二:一、农民工输出地绝大部分是经济相对较弱地区,是农业地区,而输入地基本都是经济相对较强地区,是大中城市,由输入地来主要负责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符合“城市支持农村”的精神;二、现实操作起来具有相当的不可行性,就这个问题曾有媒体记者分头采访输入地和输出地政府,双方的观点是完全针锋相对的。但有代表委员提出来中央应设“钱随人走”的转移支付机制,笔者倒是非常同意这个建议。因为现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也就是说,一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他在农村本地上学时,中央财政是要负担他一部分费用的,但在他随父母到了城市以后,他的义务教育费用就变成了全部由输入地政府承担,这显然存在很大的不合理性。此项建议操作起来也比较简单,以学期为单位,以各输入地所报送的流入学生总数,经核查合格后向各输入地核拨中央转移支付经费。
如此,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就形成了中央财政和输入地财政共同负担的格局,这是比较合情合理的一个选择,对输入地政府也比较公平。
当然,解决了经费问题并不等于解决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全部问题,“两会”上也有代表委员提出不能机械地理解和执行公立校为主的政策,事实上,城市里的公立校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无法在短期内足额招收农民工子女,那就需要把更多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选择进来,目前北京、上海就是采取这样的办法,即财政除了负担公立学校农民工子女的上学经费外,还对招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助。同时还要随之把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上高中和考大学的问题列上议事日程,以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解决得更好更全面和更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