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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教育局:校外人员未获批准不得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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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012  发布时间:2009-3-2 11:17:53

     从本学期开始,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校外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在上周五召开的乌鲁木齐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军说,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年”,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将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业绩的前提条件,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要求,从本学期开始,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校外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严禁学校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刘军表示,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还将联合相关部门,完善学校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增派警力或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 信息源自: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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