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特区报报道,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累计债务本金达4.4亿多元,其中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欠账就达3.2亿多元。多年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像一块巨石压得农村教育步履蹒跚!为此,省财政计划投入3.47亿元化债奖补资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零”。
此次化解债务范围包括“普九”债务和2003年-2005年期间发生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债务用途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支出。记者获悉,2009年7月-12月基本完成2003年-2005年期间发生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
按照《海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 原则上,在发生债务时已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且有当事人双方及相关证人签字确认的“白条”,经过清理核实和公示无异议后,可将其视同合法债务凭据。其中,已审核确认可视同合法债务凭据且属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项目的“白条”,需到税务机关开税务发票(应纳税款含在偿债资金本金中,不再另行计算),并连同“白条”一并作为偿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