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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要求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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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847  发布时间:2009-2-13 9:52:01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强调切实落实各级政府之间和部门之间的经费分担责任和管理责任,确保各级保障机制资金分担和管理责任的落实。

    通知指出,对保障机制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执行实行“下管一级”,即上一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下一级财政部门加以监督,下一级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反馈。一是在预算安排环节。在安排年初预算时,本级财政部门除按照经费分担责任,足额安排本级应承担经费外,还要对下一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经费数额作出规定并及时告知下一级财政部门。二是在预算执行环节。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教育部门要将下达保障机制资金的预算指标文件逐份抄送上级财政、教育部门。上级财政、教育部门根据收到的预算指标文件和国库集中支付记录,监控下一级的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三是完善执行报表体系。严格实行保障机制资金报表编报制度,及时快捷反映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投入公示制度,年初公示预算,年终公示执行结果,便于社会监督。通知要求,要强化农村中小学预算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中小学预算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
 


—— 信息源自: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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