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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项目用地内禁止建职工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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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388  发布时间:2009-1-12 11:02:17

     长春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严禁在教育、工业、科技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职工住宅、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意见》提出,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工业用地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严禁在教育、工业、科技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职工住宅、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供应,同时,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促进地下空间的商业化开发利用。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坚决禁止高尔夫球场、赛马场项目用地,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用地。

    此外,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的生产和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严格执行“开发区内严控房地产开发,工业集中区内禁止房地产开发”的规定,防止房地产开发项目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 信息源自:中国吉林网-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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