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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四项举措办人民满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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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305  发布时间:2008-12-31 10:27:39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从2009年开始,将推出几项有力举措,把“办人民满意教育”推向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教育发展的对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由农村向城市集中,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与首府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相对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教师待遇的不均衡十分突出,以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压力十分突出。

    为解决上述问题,市教育局将采取四条措施:一是从2009年开始,市教育局局属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在今年640元的基础上再加大投入,同时要求各区(县)小学不应低于300元,初中不应低于500元。二是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根据全市义务教育资源的合理布局,以及已经规划的教育预留用地的实际位置,每年新建若干所规模在36个班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逐步达到国家要求的班额标准,解决目前相当多学校班额过大的问题。三是首府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以就业为目的”的要求,树立面向乌昌市场发展的服务意识,与各大中小型企业取得联系,实现由传统的产学脱节培养向订单式培养模式转变;尽快建立技能鉴定所;成立院校企业共同参与的“校企联合会”,主动为市场推荐各类熟练型、技能型人才,使得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增大教育对乌昌一体化进程的回报能力。四是在严格限制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人数、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和规范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分配给有办学规模和稳定质量的民办中小学校一部分义务教育招生任务,由政府按照实际招生名额,给予一定标准的经费补助,以依法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 信息源自: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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