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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幼儿园教育“小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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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959  发布时间:2008-11-15 9:59:26

     今天上午,济南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在济南宾馆召开。会上,公布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就济南市未来4年的学前教育发展进行了部署。其中重点提出了,幼儿园园长、教师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保障弱势群体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严禁幼儿园教育“小学化”,不能开设收费幼儿园特长班等内容。

    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

    济南市教育局提出:到2012年,济南市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以上,其中农村达到87%以上。学前1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9%以上。同时,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部门按规定认定,报济南市教育部门备案。

    严禁出售和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

    济南市教育局副局长黄祖杰特别强调,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中心幼儿园。

    黄祖杰副局长表示,济南市鼓励和提倡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办幼儿园。社会力量开办的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等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鼓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严禁幼儿园教育“小学化”

    幼儿园不得开设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的课程,纠正“小学化”倾向,防止“应试教育”因素在幼儿园渗透。要建立反映素质教育内涵的目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对幼儿的指导作用。幼儿园课程内容要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严格按计划要求开齐开足课程。不得开设各种收费的“实验班”、“特色班”和“特长班”等。
 


—— 信息源自: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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