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传出消息,我国正着手探索建立给予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子女高中阶段以及职业教育优先优惠的教育福利政策,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的受教育年限,增强就业能力。
多子女户、非双女户家庭的子女被生也有错?
看到此则新闻,笔者不由想到了封建时代的“近亲连坐”、“父债子偿”。每人只应对自己行为负责,而不应受他人行为的连累。“近亲连坐”、“父债子偿”之所以荒谬,并不在于杀人之众、追债之狠,而在于它们让个人对他人行为负担了不应负担的责任。正在酝酿的教育福利新政恰恰犯了同样的错误,只因多子女家庭父母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就让他们的子女在接受教育的时候受到政府的“反向歧视”,不知这种做法与“近亲连坐”、“父债子偿”有何不同!
正如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祖国一样,一个人同样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究竟是生在独生子女家庭,还是生在多子女家庭,只能悉听父母之意,既然如此,为什么让要让一个人对自己无法决定的事情负责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父母固然是有错的,但是按照“罪责自负”原则,也只能处罚父母,而不能伤及其子女。
曾经有人拿美国的民主开玩笑,美国的民主其实是不彻底的,因为美国妈妈没有征得子女的同意就把他们生出来了。虽然只是一则笑谈,但是传达了一个政治常识,即关乎公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但公民(严格地讲,此时还非公民)还未出世,如何发表得了意见?出生这一“事件”,正好可以借用民法中的概念——不可抗力,子女对自己的出生,既不能预见,又不能避免,也无法抗拒,出生于己来讲,其实就是一场“意外事故”。因此,即使多子女家庭的子女“罔顾”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而“大胆”出生了,他们也不应当因给祖国添麻烦了而遭到“反向歧视”。
一个人对自己的性别同样无法选择,故给非双女户的子女以歧视待遇同样荒谬,不再赘述。
扶强抑弱的教育福利无关公平道义。
即便如此不合法理的政策能够得以实施,笔者仍然要质疑其实际效果。政府施行福利政策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扶贫济困应当是其第一要义。在当前教育资源有限、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给独生子女以教育优惠无疑是搞错了救助对象。众所周知,在我国独生子女户多在城市,多子女户多在农村,在目前城市人口人均收入已是农村三倍之多、并且差距仍在不断拉大的情形下,竟然还要把有限的教育资源、不足的教育投入大量分配到城市中去,这不是在雪中送炭,而是在锦上添花。即便在农村中,也往往是独生子女户相对富裕,多子女户相对贫穷,因此,如此之政策不是在缩小差距,而是在加剧失衡。
为什么农村中多子女户比例远远高于城市?总有一些官员或学者归因于农民愚昧,不明白农民为什么始终不明白“少生致富、多生受穷”的道理。其实,他们从来没有认清农民宁可受罚也要多生的原因。只要农村的社会保障体制一日未建立,“养儿防老”、“养儿防病”就必然是农民自救的主要手段。农民的“重男轻女”、“多子多福”观念都是由此而生。把农民的生存智慧看作封建思想,无异于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以为让农民转变观念就可以快速致富,无异于痴人说梦、痴心妄想。
还好上述教育福利政策只是在探索,故建议有关部门在政策出台前,充分地调查研究,广泛地征求民意,既要从法理上考察其合法性,还要从现实中推算其实效性,让出台的政策有助于为所有的孩子营造一个平等接受教育的环境,而非反向地推进公民受教育权利失衡的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