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本学期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试推行“体育艺术2+1”项目,确保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内掌握2项普及性质的体育项目和1项普及性质的艺术特长。项目分两步实施
“‘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可充分调动学生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的积极性,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从而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芮新海说。
据介绍,我市“体育艺术2+1”项目分两步实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学校本学期开始实施,其他中小学校2009年秋学期开始实施。
根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需保证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掌握2项体育项目如跳绳、排球、棋类等,同时也要掌握1项艺术特长如歌唱、舞蹈、书法等。活动效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与往常不同的是,各学校负责将体育、艺术活动效果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芮新海表示,2009年秋学期起,“体育艺术2+1”项目将作为专项内容列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的学籍档案,并在学年末对有关技能加以考评认定。技能认定可采取现场表演、创作、测试等多种方式,获得市(区)级各单项比赛奖项的可直接获得技能认定。
据介绍,“体育艺术2+1”项目各项技能测试标准分优秀、良好、合格3个等级,其中合格等级的要求很“大众”,比如“临帖一年以上,掌握一种书体,熟练程度一般,习作或创作50件以上”就可认定书法技能合格,大多数学生只要稍加努力便可达到。学生自主选择活动
“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让孩子们在几十个体艺活动‘菜谱’中自主‘点菜’,选择喜爱的活动。”海陵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学校应充分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及学校周边体育场馆、博物馆、剧院、园林、图书馆等体育、文化艺术场所,开展“风味不同”的体艺活动,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该负责人说,近年来,在流行文化的冲击下,我市地方传统文化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过程中,各学校可将独具地方特色的民间民俗文化列入其中,特别像京剧、象棋、书画这样的民间民俗文化,做到定项目、定内容、定地点、定学生、定辅导老师,实实在在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