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2009年重庆高考加分政策有调整

--------------------------------------------------------------------------------
点击次数:4138  发布时间:2008-9-18 11:31:05

 
    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教委获悉,从2009年起,重庆市部分高考加分规定有调整,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高中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加分政策不变,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调整为报考在渝高校加20分。从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体尖加分的市级比赛调整至11项

  据介绍,针对今年重庆市高考加分规定执行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市教委、市招办根据调研情况,结合重庆实际,市教委会同市招办、市科协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调整部分高考加分规定。

  体育尖子学生和体育比赛调整比赛项目:调整现有比赛项目,从2009年起享受体尖加分的市级比赛由13项调整至11项。即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共11个项目,取消跆拳道、散打项目。

  减少项目加分名额:1、取消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双打成绩加分;2、足球从每队申报15名减少为11名;3、排球从名次前8名减少为前6名;4、乒乓球从单打前8名减少为前6名。 同时,还调整加分范围及分值,以上项目在全国比赛中获奖加20分全国有效;市级比赛获奖加10分报考市属高校有效。

 


—— 信息源自: 三峡传媒网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