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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平:教育乱收费乱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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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830  发布时间:2008-9-9 11:33:00

 

由于对“教育产业化”思潮的拨乱反正、重点学校制度造成的择校热、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建设等深层问题不可能很快得到解决,教育乱收费仍将是我们不得不长期面对的痼疾和顽敌。

日前,国家发改委曝光了8所乱收费学校,总计乱收费金额达2270万元。此举引来了许多网友的举报,使教育乱收费再次成为热点话题。一种危害社会、违法乱纪的行为,早已经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却往往屡禁不止、打而不倒,甚至愈演愈烈,真是一种怪现象。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所有这类有悖常理的现象,背后必定有深刻的原因,不是用少数人的道德品质可以解释,也不是用运动式的行政查处能够根治的。

教育乱收费经十年治理,不知是否“愈演愈烈”,但至少是“屡禁不止”。对此,社会舆论、学生家长怨声鼎沸,但在教育界内部却颇多抵触,认为主要原因是政府教育投入不足,将板子打在学校、校长身上,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去年,前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直言中小学乱收费不是学校在乱收费,主要是地方政府乱收费,“政府该拿的钱不拿,结果通过乱收费的办法转嫁到老百姓头上去了”;而高校则是“收费收上了瘾”,的确是知者之言。

基础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农村教育经费捉襟见肘,是教育乱收费现象难以禁止的根本原因。如被国家审计署查处的重庆市巫溪县,全县的财政收入还不够给教师发工资,“有的学校连教师领取粉笔的支数都限制”。《中国青年报》1月9日报道,山东省教育督导团2004年对全省33个县、66个乡镇的抽查显示,低于农村中小学全省最低拨款标准的县、乡各占2/3,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为零的乡镇占1/3.地方政府不愿意为教育投资,推卸和转嫁责任,甚至视学校为营利工具,都加剧了教育的乱象。

而国家审计署对50个县的审计显示,从2001年至2003年10月,有45个县违规收费共4.13亿元,其中政府部门违规制定政策收费2.46亿元,竟然占教育乱收费金额的60%!在一些地方,教育仍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如地处粤西地区的吴川市,财政十分困难,却在一年半时间里“吃”、“分”教育经费600多万元,其中市教育局吃喝209万元,人均近3万元,是同期在职教师人均工资的近1.5倍。在教育自身不保的情况下,许多农村学校为了维持基本运行不得不收费,可以说是一种“生存型”的乱收费。

应该看到,即便在中小学也有大量乱收费并非迫于生计,而是借教育创收营利,突出表现为那些“奇货可居”的重点学校“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即利用紧缺的教育机会设租、寻租,是一种“腐败型”的乱收费。此次曝光的沈阳市第二中学超“三限”招收学生120人,多收360万元;浙江省奉化中学设立“校中校”,按民办学校学费标准共多收345万元,都是典型。

事实上,中小学择校费是目前教育收费中最混乱、数量最大、问题最严重的一块,家长为择校而支付的择校费、赞助费、借读费、共建费等,数额远远大于教学过程中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

由于它大部分已被合法化、不在管理部门认定的乱收费之列;而且大多是暗中操作,许多家长怕孩子吃亏敢怒不敢言,因而被揭露和查处的只是极小的冰山一角。这就是关于乱收费的规模,政府公布和民间测算的数额有天壤之别的主要原因。

高校乱收费则呈后来居上的强劲之势。2003年,国家审计署对教育部所属18所高校的专项审计,发现18所高校违规收取的各类费用高达8.68亿元,比上年增长32%。高校乱收费中“钱学交易”的腐败行为占一定比重。《中国青年报》去年6月30日报道,2003年北京某高校向新生收取“捐款收入”1035万元,每人“捐款”2万元至10万元不等,“捐款”数额与考试分数无关,但与考生家长与学校的背景关系密切,有关领导委托介绍的,钱额可少一些,一般关系则要出高价。有的考试成绩未达到录取分数线也因“捐款”而违规录取。

甚至出现了赤裸裸的卖文凭,如此前《中国青年报》报道,海南省委党校乱办学倒卖文凭牟取私利,违规发出数千张文凭,被私分的乱办学费用近500万元。

可见,教育的贫困和“教育产业化”是产生教育乱收费的肥沃土壤。被“吃”的教育和不得不“吃”学生、家长的教育,关键是扭曲的政府行为。随着修订《义务教育法》,建立各级政府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生存型”的乱收费或可减少、改善;但来自“教育产业化”的“腐败型”乱收费却难以矫治。因为在入学机会上相对比较公正的单一的分数—能力标准已被打破,而变为“多元化”标准,用金钱换取学额的做法已经被合法化、制度化。

由于收取高额择校费可以有效扩大教育资源、减轻政府负担、增加地方财政和教育系统的收入,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与重点学校成为利益共同体,乐此不疲,形成推动择校热和教育乱收费、高收费的强大动力,治理乱收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就不难理解了。由于对“教育产业化”思潮的拨乱反正、重点学校制度造成的择校热、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建设等深层问题不可能很快得到解决,教育乱收费仍将是我们不得不长期面对的痼疾和顽敌。

 


—— 信息源自: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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