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春季起,全慈溪市义务教育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日前,慈溪市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对免费提供政策作出明确规定。
享受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政策的对象: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和领取《居住证》的外来务工子女。考虑到实施《居住证》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外来务工子女按原符合条件的减免政策执行,过渡期为一年,一年后凭《居住证》减免。
享受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范围:包括国家课程教科书、地方课程教科书和与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作业本、音像教材、学具、空白练习本等),以及配套推荐教辅学习资料(每学段、每学科至多选用一种)。各校应按教育局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目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征订工作,并向学生免费提供。免费标准参照宁波市规定执行。
享受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应逐步实行政府采购。国家课程教科书、省级地方课程教材和国家课程教材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由省里统一组织政府采购,地市级地方课程教材及配套推荐教辅学习资料由宁波市政府负责采购,县(市)级地方教材及配套推荐教辅学习资料由我市负责采购。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课本费、作业本费政策实施后,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严禁组织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向中小学校强行推销和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选用、采购、发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强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循环使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