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济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下发了济市劳社办发【2008】28号《关于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劳动技能和下岗再就业培训的通知》,强调把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全市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和下岗再就业培训内容。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使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切实把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全市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和下岗再就业培训内容,培训结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考核,确保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全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培训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将消防知识教育纳入劳动保障再就业培训内容,并进行考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济源支队每周将派1名防火干部到市劳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中心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内容主要集中在重点工种防火、岗位防火、火场逃生自救等,以理论结合实战演练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