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北京电大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是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提高学生的科技、文化、管理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使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和新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适应信息化社会需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
专科 |
高职 |
合计 | ||||||||
文史 |
艺术 |
文史 |
理工 |
艺术 | ||||||
会计 |
金融管理与实务(脱产) |
市场营销 |
文秘 |
文秘(脱产)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舞台灯光与音响 |
电子商务 |
计算机应用技术(脱产) |
艺术设计(脱产) | |
100 |
240 |
90 |
40 |
30 |
100 |
40 |
30 |
90 |
40 |
800 |
1. 招生对象为除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高中起点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3.报名时间:8月15日至8月28日。
4.报名确认时间:9月1日至9月7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从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应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bjeea.cn或http://www.bjeea.edu.cn),按登录程序填写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它报名辅助信息,提交后生成网报号。交纳报名考试费后(交费方式为网上交费,网上缴费不成功的考生可在报名确认时补交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区县成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包括资格审查、摄像、报名复核、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等手续)。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无效。
考生一般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没有北京市户口而又确需在京参加报考和学习的人员,到在京临时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的区县报名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艺术类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还须于9月8日前持“报名复核单”到所报分校(工作站)参加专业加试科目的补习和考试报名。
具体规定与报名手续详见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到办班分校(工作站)参加专业课补习班报名,报名时间从9月1日至9月8日。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月20日(周六)上午9时至11时。报名考试费30元(不含补习班费用)。
四、学习费用:
各专业学费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教材费自理。分学年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详见北京电大招生章程。
五、学习形式及授课方式:
北京电大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考)的学习形式分为脱产和业余学习两种。文史类、艺术类专业脱产学习的最短学习期限为两年,业余学习的最短学习期限为两年半;理工类专业脱产学习的最短学习期限为两年半,业余学习的最短学习期限为三年。学习时间安排以业余为主(晚上或休息日),脱产班上课时间由分校(工作站)安排。授课以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文字教材和视听教材等多种媒体及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采取学分制,学生在六年(理工类专业为七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即可毕业。
六、毕业: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获得毕业总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北京电大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