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近几年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倾力打造人性化审判模式,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所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重新犯罪率为零。
今年以来,该院已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且多是涉及抢劫、抢夺、盗窃案件,被告人的犯罪年龄也呈小龄化趋势,被告人犯罪时多是14周岁至16周岁,有的已混迹社会数年,他们犯罪手段较为残忍,在实施抢劫、抢夺时动不动就使用语言恐吓或暴力相威胁,犯罪主观恶意较大。
慈利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受理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事,而是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帮、管、教,有监护人的就通知监护人,对监护人进行相关的法制教育,要求监护人真正担负起监护的责任,没有监护人的就尽量通知住所地村(居)委会负责人和近亲属到庭,共同对被告人进行感化挽救教育。庭审时为每一个未成年人罪犯都指定辩护人,在庭审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和人格权,加强对被告人的法制教育,让这些未成年人意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后果,今后自己的人生道路应该怎么样去走等等。如被告人向成家、张强、杨帆、陈明红抢劫、盗窃一案,4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杨帆的父亲远在广东打工,开庭前也被法庭通知来参加庭审。在庭审中,合议庭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让这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当庭号啕大哭,都表示要吸取教训,以后重新做人,其监护人也表示以后一定严加管教自己子女,加强对孩子的法制教育。
在判决时,该院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及法律对其从轻、减轻的相关规定,凡是判决缓刑确实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的,在教育感化之后,在监护管教能够到位的前提下,对被告人一般都宣告缓刑。同时,凡是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该院都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运用人民陪审员广泛的社会阅历知识和影响力,共同做好相关案件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