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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人高考:传接橡皮可能被认定为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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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672  发布时间:2008-8-11 11:34:15

 

  2008年成人高考报名必须通过网上完成。昨天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从 8月15日零点至8月28日24点,考生可通过登录www.bjeea.cn或者www.bjeea.edu.cn完成网上报名工作,逾期不予办理。由于今年成考首次全面实行网上阅卷形式,北京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答题区域,否则将可能被判零分。

  针对年年不断的成人高考作弊现象,今年北京将在全国统考期间用远程电子巡查系统全面覆盖所有考场。2008年成人高考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出台,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违纪考生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记者获悉,在2008年成人高考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考试当中考生有九种行为被认定为考试违纪、九种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结束后还有四种行为将被认定为实施了考试作弊。

  坐错座位属考试违纪

  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考生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行为分别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等行为。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传接橡皮可能被认定作弊

  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考试当中考生一定要自律自己的行为,比如考试过程中不要互相借还橡皮等物品,这也将可能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受到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考试过程当中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等。

  -同一考场两份试卷雷同

  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如果在考试后考生被发现有四种行为,也将被认定为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四种行为分别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等。

  -作弊者个人基本信息

  教育考试机构将公开

  “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说,“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记者了解到,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答题勿用圆珠笔

  北京教育考试院对考生答题用笔做了特别提醒,要求考生不要用铅笔或圆珠笔或出水不畅的黑色笔作答,否则扫描图片不清楚,影响阅卷。

  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将于10月11日、12日进行。阅卷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22日,阅卷复核时间为10月23日至10月31日。阅卷工作由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11月1日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声讯台查询成绩。

 


—— 信息源自: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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