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陆志平、调研员殷天然、办公室副主任吴仁林走进“江苏教育”在线访谈直播,就我省中考改革中的相关问题,对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及中考加分政策进行解读。
实验及英语听力测查不取消
政策:初中生毕业考试要采用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的权重原则上依据课时比例确定,考查科目必须实行等级制计分。
解读:中考考试科目为什么有考试与考查之分呢?吴仁林解释说,考试科目的成绩用分数方式呈现,考查科目的成绩用等级制计分方式呈现。陆志平强调说,根据初中课程方案,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平。因此,我省规定各地必须重视培养和考查学生这方面能力,不得取消对理科实验、英语听力等的测查。
综合素质评定与升学挂钩
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关注学生成长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中考方案的重要内容,并占有重要分量。
解读:吴仁林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定不设置等第,凡符合基本标准者,
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可分设等第。有网友问,综合素质评价会影响学生报考学校吗?殷天然表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是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高中学校根据报考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学校招生标准,并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录取。
四类学生中考可加分
政策:教育部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今年中考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现行招生考试政策中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
分值和范围逐一核查。对一些地方把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作为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解读:陆志平说,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除此之外,任何学生不享受加分政策。各地区如有其他加分行为,应予以纠正。对四类学生中的优抚对象的具体规定为: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现役军人子女入公办中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