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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采取措施保障灾区师生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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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344  发布时间:2008-5-27 10:20:29

 5月26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全国教育系统将采取10项措施做好灾区师生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这10项举措具体为:高度警惕和切实防范余震和次生灾害;加强对灾区学校安置点环境的清理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启动《活动板房临时课堂计划》,帮助灾区学生恢复上课;派出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专家工作组,开展灾区学生的心理援助工作;做好灾区孤残学生的救助工作,对每一名因灾致孤的学生以及暂时与家人失去联系的学生,明确亲属或者老师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做好灾区学生的升学考试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高校,增加灾区招生计划,对在抗震救灾当中表现突出的考生,将予以破格录取;对生源地在地震灾区的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严格落实国家的一系列资助政策,迅速、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发放到灾区学生手中;积极做好灾区学校恢复重建的准备工作,尽快做好教学设施的评估鉴定工作,凡是未经鉴定评估或者鉴定评估不合格的学校,不得使用;抓紧落实教育系统对口支援灾区的工作;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师生学习的活动。
 


—— 信息源自: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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