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学业水平测试”6月中旬开考 成绩作为2009年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
备受我省高二考生和家长关注的2008年学业水平测试将于6月中旬开考。作为2009年高考改革的一部分,首次开考的“学业水平测试”将分为7个科目进行考试,总分值为660分。考生的学业测试分数将折算成等级,作为2009年高考录取的一个参考依据。记者从昨日在合肥六中召开的研讨会上获悉,修改后的2009年高考方案对“综合素质评价”中教师评价权重也做了调整,教师所占权重从原来的50%降为现在的40%。
学业水平6月中旬测试
2009年我省的高考方案有了重大变革,高考除了统考科目外,还有“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项。学业水平测试安排在高二下学期进行,并且其成绩将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之一。首次开考的2008年学业水平测试将于6月中旬进行,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修I的内容,其中选修课程的总分值原则上不低于10%,均设为必做题。据悉,目前学业水平测试的具体考试方案已经上报省政府,将于近期公布。至于之前有人担心学业水平测试时间与2008年高考日期相近,会给高考阅卷带来影响,对此,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两场考试的日期不同,组织阅卷的人员和程序也不尽相同,不会相互影响。
七科总分值为660分
学业水平测试将分7项进行,总分值为660分。其中语文100分,外语100分,数学100分,人文与社会基础150分,科学基础150分,信息技术40分,通用技术20分。在校学生每科目只能参加一次测试,测试成绩按全省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排名为前25%(含25%)的考生为A等级,前25%~60%(含60%)的考生为B等级,前60%~95%(含95%)的考生为C等级,余下的考生为D等级。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参加补测,补测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教师评价所占比重降低
“综合素质评价”也是2009年高考改革的一个重点,根据之前公布的2009年高考改革方案指导意见稿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本人、同班同学、任课教师共同完成。其中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40%,教师评价权重为50%。方案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很多学生和家长表示老师所占权重太大,难以保证评价机制的公平公正。在举办了高考听证会广泛听取民意后,省教育厅对改革方案重新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方案降低了教师的权重。新的方案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自评权重为20%,学生互评权重为40%,教师评价权重为40%。据悉,修订后的2009年高考改革方案也将有望于近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