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莱芜召开全市素质教育工作调度会。会上下发了《关于建立实施素质教育责任区制度的通知》(莱教发[2008]18号),根据全市行政区划和学校分布,将全市划分为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莱城区区属普通高中、钢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泰钢工业园、市直有关学校等七个素质教育责任区。并成立了由市教育局局长陈灿群任组长,市教育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素质教育责任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对素质教育责任区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责任人的职责。
素质教育责任区责任人,对责任区内各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随机督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各级、各中小学校要主动配合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对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并积极加以整改。对提出的合理化意见无故不执行,甚至阻挠、拒绝督查,造成问题较多、社会影响恶劣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属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议省教育厅取消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会上,各区、各学校还对全省、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推进素质教育,特别是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