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院校毕业生(含安徽籍毕业生)来安徽就业,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怎么办理报到手续?记者昨天咨询了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凡来我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请将《报到证》直接签发至接收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毕业生档案按协议要求寄转。
凡欲来我省就业,但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院校毕业生(含皖籍毕业生),请将其《报到证》签发到安徽省教育厅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档案相应转至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院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等材料。
非安徽省生源毕业生、保送生、体育特招生等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当年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如确需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对未经我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皖籍毕业生,我省不办理接收手续。凡未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我省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何保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