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辽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明年春季免收寄宿费

--------------------------------------------------------------------------------
点击次数:3661  发布时间:2008-3-27 10:49:17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获悉,该省全面提高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同时,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将全部免收寄宿费。

  据悉,辽宁省2008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由过去每生每年300元,调整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55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同时规定,各市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不低于寄宿生总数的10%,经济欠发达地区不低于15%。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据统计,今年辽宁省用于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金达5000多万元。

  此外,辽宁各地还将对家庭经济困难且路途较远的走读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对寄宿生在生活费补助的基础上补助住宿费,补助标准原则上不少于所需费用的1/2。

 


—— 信息源自: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