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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路子”就能办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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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460  发布时间:2008-3-15 9:35:44

 

记者从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到,申办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必须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还要提交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有关证明,以及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直接签署的、有法律效力的自费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中、外文本),以及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签约方的法人资格证明等。由公安部、教育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向获得资格认定的中介服务机构核发有效期为5年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领取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的中介机构还得带相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 权威提醒:

  准备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和家长,一定要到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本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留心那种租个房间、挂块牌子就招生的中介机构。另外,还要仔细查看中介机构是否有上述完备的手续和营业执照。

  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国外学校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应查看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了解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与该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以及该合作意向书或协议是否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签署出国留学服务合同时,除了要将涉及双方利益的核心内容写入合同外,还应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是否与其“资格认定书”上的名称相符;缴付有关费用时,应索要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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