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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规范社会培训机构 禁止擅自开展考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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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737  发布时间:2008-2-20 16:37:57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教育厅了解到,甘肃省要求社会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核定的办学内容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开展考研辅导活动。

  甘肃省教育厅表示,社会培训机构须严格按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内容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开展考研辅导活动。社会培训机构确需跨省进行教育活动的,须经两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社会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报省教育厅备案,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或管理混乱、社会影响恶劣的社会培训机构,甘肃省教育厅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信息源自: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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