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持:王友文(本报记者)
访谈嘉宾:邓小瑾(江苏省英语特级教师)
徐新立(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教研室副主任高级教师)
王晋堂(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一中原校长)
[本期话题]
特级教师评选
今年,江西省在省级特级教师评选中有个新做法引人注目,那就是首次对一线教师以外的教学人员参评设限,规定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普通中小学校长的评选总数不超过10%。并且要求各地在评选中要重点关注农村学校一线教师,并对在音体美等学科教学中表现突出的教师予以重视。
除此之外,江西还有细化的规定,如“普通中小学校校长”包括中小学校的书记和副校长,而对于教师的上课量则规定,“一线上课的老师”每周课时量一般要求达到8-12节,校级领导应不少于4节。最终,新评特级教师九成来自教学一线。
一线教师的确应成为特级教师的主体
主持人:江西省今年的省级特级教师评选有些不寻常,特就特在该省第一次对一线教师以外的教学人员参评设限。说实话,对于特级教师的评选标准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请问,您如何看待江西的这次特别之举?
徐新立:特级教师也是专家,但与一般意义上的教育专家不同。特级教师首先是教师,教师就要履行教师的职责,就要坚守教学一线,因此,来自一线的教师无疑应成为特级教师队伍的主体。江西省这次特级教师评选开了个好头。同时我们还应该认识到,特级教师评选不应该是孤立的,而应是整个教师队伍建设系统工程中的一个环节,它的基础是教师队伍整体的提升。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该为教师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更多的平台,让更多的优秀教师成为学者型、专家型教师,只有这样,才能优中选优,确保特级教师队伍的质量。
王晋堂:看了江西评选特级教师向一线教师倾斜的信息令人欣慰。什么是特级教师?首先是教师,得练教师的活儿。不在一线教书育人、专职做管理工作的,或者“指挥”、“指导”别人教书育人的,其佼佼者也可以评特级,但是不要称特级教师,总之别占了或者挤了教师的位子。其次,特级教师应是优秀教师,不是一般教师。再次,不是所有的优秀教师都是特级教师,特级教师是优秀教师中教书或者育人有特殊本事的人,有特色、有特长、有创造性、有突出甚至卓著的贡献。
“特”是教书育人之“特”
主持人:众所周知,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中级教师不同,它不是职称,而是既有专业性又有先进性的荣誉。特级教师评选应当怎样发挥它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
徐新立:特级教师评选虽然也是面向广大教师,但最终评出的是其中的佼佼者,可谓凤毛麟角。因此,它对入选者的整体要求更高;在德才兼备的前提下,更加强调专业才能和绩效;评选的过程更加科学、公正、严谨;评选的后续管理工作要跟得上,建立必要的淘汰和退出机制;给入选者提供施展才能、发挥作用的空间。
王晋堂:特级教师“特”在哪儿?首先是那些长期甚至终身从事普通教育事业的人。只教了三五年,我认为不够资格;评了“特”就拔出去了,要防止“特”字成了“敲门砖”。应该强调“特”在“一线”。有的地方把很多“特”字的名额留在教研中心,这是一种错误导向。“特”是教书育人之“特”,离开了教书育人就没有特级教师存在的依据。其次,“特”要有“特”的味道,要有创造性。大家都在教书育人,要让学生竖大拇指,让同行服气,鼓励创造,提倡创新,强调奉献精神,注重工作业绩。
特级教师绝不应是“特别评选”的教师
主持人:江西的做法可以说对“评特级教师到底是评教师还是评领导”的疑问给了一个很好的回答。但是,特级教师的评选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到底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改进评选机制,让评选经得起考验?
邓小瑾:在我看来,特级教师的标准可以随着我国教学水平的发展而提高,却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降低;不能滥竽充数,要保证含金量。目前,教学领域荣誉繁多,相互交叉,逐步升级。有的人先拿市级,继而省级、国家级。这些荣誉相互支撑,得了一项,可以在另一项加分,再得一项,所以荣誉集中在一小部分人身上的现象较为普遍。起码说这是评选条件制定者的疏忽。为保证特级教师评的真实意义,我认为无须其他荣誉为之加分,理由是确保业务、实绩在评定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
为使评定公平、公正,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公开。经过一定的程序,学校将符合条件者公示,征求意见。县、市也要有公示并征求意见的过程。
徐新立:特级教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其称号除了荣誉之外,还应该有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所以,特级教师的评选,还应该考虑如何发挥当选者的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应完善相应的“评选后”制度,建立对特级教师的跟踪、管理、评价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比如,让他们承担一定的研究任务,定期汇报研究成果,面向区域内师生讲学,等等。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发挥特级教师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让能力不济者望而却步,自觉淡出,从而保证评选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