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下文,在全省启动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实施方案,旨在缓解中等职业学校师资数量不足和专业课程教师紧缺问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07年至2010年期间,设立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岗位1000个,每年由省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专款,每个岗位每年按15000元标准发放津贴。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不占学校编制,由中等职业学校按程序向社会公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有实践经验的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
设立“特聘教师”岗位的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学校、成人中专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和技工学校。“特聘教师”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聘请,特殊专业确实需要跨省聘请的可以提出申请,但总量不超过聘请名额的10%;也可以从生产一线的技术骨干、高中级技术人员、技师、技工等能工巧匠以及社会各界退休的科技人员、教师等相关人员中聘请。聘请专业范围限定在中等职业学校紧缺的专业技术课程范围,特别是国家和云南省紧缺人才相关专业课程教师,包括专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聘请程序按公告、报名、申请、初审、评审、认定、签约、聘请8个程序进行,“特聘教师”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统筹协调。经费管理由省财政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