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江南大学200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点击次数:6288  发布时间:2007-9-17 21:49:4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人员: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2)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校研究生部的网上报名(http://202.195.144.56/asp/zb/bsbm/23.htm),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专家推荐书;

3.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 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 1吋照片3张;

7. 报名考试费150元,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另再交加试费100元,请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到研招办缴付。

我校对报考人员送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外国语(无听力)和两门的业务课。复试内容为:外语会话、专业外语翻译及专业知识。

 同等学历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且不得申请免试政治理论课。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招生规模

1. 考试时间:我校2008年博士生分两次招生。

第一次:报名时间定于2007831日至923日,考试时间(笔试和面试)定于200710201026

第二次:报名时间定于2008125日至31,考试时间(笔试和面试)定于200832228日。

2. 报名地点: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函报时间以邮戳为准)。

3. 联系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  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 联系人:姚文生、刘冠华、彭新建

5. 考试地点:我校研究生部于考前在网上公布考试的有关安排。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到研究生部报到。

6. 招生规模: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报名、考试情况,在录取时全校统一调整,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数仅供参考。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其他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2.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3)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满足我校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 信息源自:互联网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