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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高校让利济贫设立一道制度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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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057  发布时间:2007-9-6 13:34:32

    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9月3日联合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高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收费,专款专用,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东方早报》9月4日)

其实,早在2005年,广西有关部门就联合发出通知,要求高校学费收入的10%要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但未见成效,其原因在于,对于高校让利济贫,至今仍然局限于政府部门发通知"要求",缺乏一个监督和监管高校实现"角色回归"的制度环境。因此,目前需要用制度的刚性来规范和督促,让高校尽快完成从"收费主体"、"援助中介"向"援助主体"的角色转变,完成责任的理性回归。

我以为,应尽快给高校让利济贫设立一道制度出口。建立相应的责任落实与考评机制,将高校让利济贫的责任义务规范、界定起来,使之"量化指标"有章可循。在当前高等教育收费居高不下的现实面前,用制度的刚性来促使高校让利济贫,不但体现了对于贫困生的尊重和人文关怀,还有助于尽快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校助学援助体系。如此,让高校成为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援助主体"之一,从援助贫困生的"中转站"转换为援助的"大本营"。

 


—— 信息源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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