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开学,众多家长拨打新闻热线反映对中小学校收取择校费、借读费的疑惑:不同学校所收费用为什么不一样?各级各类学校的择校费、借读费按规定该收多少?
据教育界人士解读,择校费和借读费的概念是不同的。政策允许公办普通高中每年按计划录取择校生,相对于正取生而言,择校生要按标准交择校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不能招收择校生,到城市学校借读的学生要交借读生费。
根据海南省海口市教育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审核的2007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学 (民办学校和国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不在此之列)收费标准,对于城市初中、小学生而言,属借读的学生交借读生费,初中每生每学期500元,小学每生每学期300元。农村学校不得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借读费。
根据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公办普通高中对择校生不再收取学费。全省公办普通高中被分为6个档次,择校费标准各有不同:
一类标准适用学校:海南中学,每生30000元(3年);
二类标准适用学校:国兴中学、海师大附中、海南华侨中学、海口一中,每生21000元(3年);
三类标准适用学校:省农垦中学、海口实验中学、琼山中学、文昌中学、嘉积中学、三亚一中,每生18000元(3年);
四类标准适用学校和地区:农垦实验中学、海口、文昌、琼海、三亚其他中学,儋州、澄迈、万宁等市县的重点中学,每生10000元(3年);
五类标准适用学校和地区:海南二中、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东方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儋州 (含两院、洋浦)、澄迈、万宁等市县的其他中学,临高、东方 (含铁路中学)、乐东、定安等市县的重点中学,每生8000元 (3年);
六类标准适用学校和地区:省内除以上一至五类学校和地区以外的其他中学,每生5000元(3年)。(南国都市报/记者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