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赣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秋季高中阶段公办学校收费有新的标准,学费有所提高。另外,高一年级择校新生在学校收取择校费后可以免交学费,高二、高三年级的择校生也同样可以免交学费。民办学校仍执行原定收费标准。学校收费更加透明。
赣州市教育局计财科一温姓负责人介绍,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物价局、赣州市财政局制定了高中阶段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 1、省重点高中如赣州一中、赣州三中每人每学期400元,省重点建设中学如赣州四中、师院附中(赣州八中)每人每学期360元,特色高中学费比照省重点高中标准执行。
2、一般普通高中:赣州市城区每人每学期270元,省辖南康、瑞金市每人每学期200元,其他县每人每学期180元。
3、职业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班)学费:设区市所在地职高每人每学年530元,其他职高每人每学年320元。
4、职业中专学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含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的职业中专班)每人每学年学费850元。
(二)择校费
根据规定,各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各高中招收择校生,其择校生人数以学校为单位按上一年实际招生数的20%加上当年新增招生数的70%,择校生招生总量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的30%。公办高中从2007年起按规定三年一次性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赣州中心城区省重点高中择校费在9000元至24000元之间,省重点建设中学择校费在8100元至16200元之间;其他县(市)省重点高中择校费不超过12000元,省重点建设中学不超过10800元;全市所有一般高中择校费不超过6900元。
(三)代收费
1、课本费按省价格部门核定的课本标价收取。
2、作业本费(即练习册)每人每学期最高限额20元。
3、电教费、电教教材费:普通高中一类35元、二类25元、三类15元,省、部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每人每学期加收60%,市级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每人每学期加收30%。职业中学(中专)按普通高中同类别学校标准收取。
4、音像教材费据实收取。
(四)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
1、计算机装备费(上机费):学校(含职业中学、中专)多媒体网络电脑教室达到文件规定装备标准的,每人每学期收取50元。
2、电教、实验费:配备了电化教学仪器和实验教学仪器的学校,可收取每人每学期15元。
3、住宿费:普通宿舍每人每学期最高收取80元;公寓式宿舍按照有关文件标准收取。
4、搭膳费:搭膳费指燃料费(包括柴火费等)。收费标准由学校所在地价格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核定。不在学校搭膳及直接用现金或餐券用膳的学生不交搭膳费。
5、证照工本费:会考证每本2元,普通(职业)高中毕业证每本3元,职业中专毕业证每本8元。
6、水电费:委托县(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