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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新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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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859  发布时间:2007-8-11 9:09:42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消息新政策覆盖面扩大,资助比例提高,财政投入加大,导向作用增强

  各地要在秋季学期开始前,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负担的资金

  学生资助资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专账专核

  各地和学校都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学生的资助资金

  昨(10)日,记者从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始,我省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实施新的资助政策。我省已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旨在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资助与社会资助等方面组成。新的资助政策具有四大特点:一是覆盖面扩大,面向全省所有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二是资助比例提高,新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年将资助我省约6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当于过去的4倍以上。三是财政投入加大,各级财政安排的支出将由上年1亿多元增加到7.5亿元,明年将增加到15亿元以上。四是导向作用增强,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为确保资助政策和资助资金落实到位,省教育厅指出,各校在具体确定高校贫困生分档认定标准时,既要注意让特别困难的学生受到足够资助,又要确保一定的资助面,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政策;各地和学校要在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切实做到认定标准、评定程序、评审结果公开透明;各地和学校都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学生的资助资金。省财政厅明确,各地要在秋季学期开始前,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应负担的资金;学生资助资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专账专核;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资金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会议强调,离新生入学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各市、州、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把好事做好,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贫困家庭学生身上

 


—— 信息源自: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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