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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费今秋要涨 听证会超9成听证代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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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766  发布时间:2007-8-8 10:35:08

 

 高中学费今秋要涨

“自费生和公费生统一为统招公费生,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为:城市重点高中每名学生每学期学费不超过800元;一般高中每名学生每学期学费不超过500元。”这是拟调整后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昨日,关于调整辽宁省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学费标准的听证会在沈举行。新标准如果顺利获得政府批准,9月1日新学期开始后即将开始执行。

停止招收自费生

从2006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停止招收自费生。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根据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合理分担的原则,拟对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择校生另行规定)。根据我省具体情况,经过认真测算和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厅提出调整方案:取消现行的自费生收费标准和现行的公费生收费标准。

    今后,我省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层次只有两种形式,即统招公费生和择校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自费生、扩招生、旁听生等其他层次的学生。

800元/学期为最高限额

将自费生和公费生统一为统招公费生后执行统一收费标准。拟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为:城市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0元,比原来多了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0元,比原来多了300元。县(县级市)、郊区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400元。以上学费标准中均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

去年我省有18万名高一新生,今年将有20多万,这些高中学生将全部按新的学费标准交费。

由于城市与农村的经济状况不同,重点与一般学校的办学投入不同,学费按照城市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和农村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四个标准制定。省定标准为最高限额,各市政府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适当下浮收费标准。

去年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原来标准已经交纳的学费怎么处理?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树森对此表示:“将多退少补。”

学费总体降了

拟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总体上不增加普通高中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并有所降低。

从2005年在校生情况看,公费生和自费生所占比例基本上为1:1,全省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的平均水平分别为839元和546元(不包括信息技术教育费)。调整后,会使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的学费投入总体有所下降,根据2005年的数据测算,2005年全省高中招新生20万余人,学费实际总收入4.51亿元。其中公费生收费0.39亿元;自费生收费1.99亿元;择校生4万余人,收费2.13亿元。如按拟调整的标准计算,预计总收入为4.16亿元。统招公费生学费收入预计可达到1.703亿元。如再加上取消信息技术教育费减少的0.08亿元,调整后的学校收入预计减少0.43亿元。

学生交的学费,只是作为办学经费不足的一种补充,公办学校仍然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学费标准调整后,政府对普通高中的投入仍然占较大比例。学生交费占25%,政府投入占75%。

我省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学费标准差距较大。现行的职业高中一般学杂费标准为每学期900元,大大高于普通高中公费生的收费标准,调整后差距缩小。

我省学费执行最低标准

每学期学费500到800元,这个标准是高还是低?“与部分省市相比,我省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偏低,我省拟调整后的学费最高限额是全国省市学费高限中的最低标准。”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树森说。

我省现行的公费生学费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一直没进行过调整。据了解,部分省市每学期学费标准的高限分别为:上海点击查看上海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市1500元,北京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市800元,天津点击查看天津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市1000元,广东省900元,浙江省1500元,湖南省1000元。

贫困生可免收学费

为解决贫困生上学问题,省政府将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和实施“宏志班”政策;各校要从高中择校生收费中提取不低于15%的择校费作为扶贫助学专项资金,统一用于本区域内普通高中贫困学生的奖、助学金。同时,对农村贫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依据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实行减半或免收学费。

[听证现场] 超9成听证代表赞同

昨日,省教育厅在听证会上,公布了拟调整的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学费标准,并经省物价部门初审后,提请听证会各位代表讨论。会上,共有20多位各方听证代表到会参与讨论,其中包括学生和家长代表7人、学校代表7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4人、专家学者代表1人、消协代表2人。对于提请审议的新收费方案,超9成听证代表都表示赞同。

支持

学费低制约学校发展

听证代表、来自锦州的高中校长王魁富认为,拟定的新标准十分符合高中实际,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维持学校的日常开支都有困难,而在新课改、学校基础设施、教学器材投入上都显不足,确实应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2006年停止招收自费生后,高中的日子就不咋好过了。每天开门最少就需要1万元,目前我们学校经费严重不足。”沈阳市第五中学校长周琦说,至今,五中仍背负着7000多万元的贷款债务。周校长希望新的收费标准尽快执行。

反对

新标准有失公平

来自鞍山消协的王浩君是唯一提出反对意见的代表。他认为,拟定的新标准对不同收入的家长来说不公平,虽说总体上不增加家长经济负担,但实际上学费还是涨了很多。能进行择校和上重点高中的很多孩子家庭条件都较好,但对于很多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来说,学费涨幅较大。

建议

高中也应实行义务教育

听证代表们还提出了许多建议,其中来自本溪市高级中学的孟如今就提出,高中也应实行义务教育。对此,省教育厅表示,这主要看财力水平如何,如果情况好转了,高中会有实行义务教育的那一天。

 


—— 信息源自: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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