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市招办统一制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含高起本兼报高起专)
(1)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史地四科。
(2)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理化四科。
2.高起专(含高职)
(1)文史类: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2)理工类: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3.专升本
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根据各学科门类的特点设置8门(见附表一),由招生院校按专业的需要规定考生应试其中一门。
4.高起本、高起专外语考试,分英、俄、日三个语种。
5.招生院校对部分专业规定了专业测试或特殊要求,有关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请考生留意报考专业的备注信息并咨询招生学校。
(二)计分办法
1.所有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2.报考高中起点艺术类的考生,其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投档分,但要载入电子档案,供报考院校调阅。
3.招生院校规定的专业测试科目计分办法由测试院校确定,其成绩由测试院校存档,供录取时调阅。
(三)考试时间
2007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10月13、14日进行。高起本、高起专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高起本、高起专各科考试时间安排按“高起本、高起专(含高职)考试时间表”执行(见附表二)。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安排按“专升本考试时间表”执行(见附表三)。
(四)考试命题
《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按《公民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指南》中的考试说明,由重庆市招办自主命题;其他考试科目按教育部2007年颁布的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附表一:
专科起点升本科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设置一览表
报考学科门类以及一级学科 |
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
专业课 |
公共课 |
专业基础课 |
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一级学科) |
政治
英语 |
大学语文 |
由
招
生
院
校
自
定 |
艺术类(一级学科) |
艺术概论 |
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 |
高等数学(一) |
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六个一级学科 |
高等数学(二) |
法学 |
民法 |
教育学、体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 |
教育理论 |
农学 |
生态学基础 |
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
医学综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