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北京高中择校生免交学费 违规示范校取消称号

--------------------------------------------------------------------------------
点击次数:3065  发布时间:2007-5-18 14:56:47

    17日北京市教委宣布,根据国家发改委3月发布的规定,从今年秋季新学期起,高中招收的择校生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北京市教委规定,严禁区县和学校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擅自扩大收取择校费的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对违规的学校,将严肃查处,示范高中将取消称号。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和伙食费外(不含按规定享受免交教科书费和寄宿费的学生),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 信息源自:京华时报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