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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禁中职生娱乐场所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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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513  发布时间:2007-5-17 16:56:32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福建近日出台的《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中职学校一律不得安排中职生到酒吧、夜总会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学生每天顶岗实习的劳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通知》指出,试点学校可在部分专业试点,也可在新办专业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的劳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福建要求,实习企业或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其学生身份不得变更,学校必须全面履行应尽的管理职责。据悉,该省今年有37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

 


—— 信息源自: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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