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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教育强市,7部门这样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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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276  发布时间:2019-10-12 9:39:20

 

在10月11日举行的

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新闻发布会上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等7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分别介绍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并承诺全力以赴为我市

建设“教育强市”积极贡献力量

市教育局

以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为重点改善办学条件

如何激活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的办学活力?市教育局局长姜建春说,下一步将以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为重点,持续改善办学条件。集中各类资源,整合各类政策形成合力,在优化布局、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教师配置、交流培训等方面倾斜支持,通过城乡区县对口帮扶、城区学校对口帮带的方式,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质量差距,促进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快速发展。

按照近期与远期目标相结合的要求,指导学校制定并实施本学校的三年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对校长、教师的考核力度、交流轮岗力度,推动建立教师退出和待岗培训机制,促进建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学校用人管理制度。持续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为学校自主发展增添动能。市教育局已经明确下放行政事权4项,支持事项7项,优化服务事项6项,给予公办学校及校长在办学、用人、职称评定、考核激励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下一步,将加快协调并落实新型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将提出的自主招聘试点以及面试组织、职称评审、学校班子任用管理等事权尽快落实到位。

市人社局

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将有重点倾斜

在日前发布的《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中,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新举措、新办法,备受广大教师关注。

市人社局副局长杨庆就人事制度改革作了解读。他说,人社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举措,总体概括为“放权、赋能、提质”。“放权”就是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和中小学、幼儿园需求,下放权力、下沉工作,包括下放自主招聘权、下放面试组织权、下放职称评审权、下放绩效工资分配权。

“赋能”是赋予中小学、幼儿园自我革新、自我发展的能力,包括提升引才能力、用才能力、留才能力。支持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搞活绩效工资“二次分配”,重点向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让优秀教师能够舒心生活、专心育人。

“提质”就是想方设法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的质量,包括提高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综合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全省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以内的动态调整比例,打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基层教师队伍建设质量,鼓励优秀教师向基层流动,在岗位设置聘用、职称评审方面对由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流动的教师给予倾斜;在审核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涉及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予以倾斜和提高;提高薪酬待遇水平,从2019年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当地公务员目标考核奖,同步同幅调整绩效工资增量。

市委编办

优先保障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用编

关于如何保障教师编制,市委编办副主任张忠芳说,市委编办将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充分考虑农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的特殊因素,结合师生比、班师比等方式,核定此类教师编制,相对提高标准,确保农村学校师资力量。适时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进行重新核定,及时对新扩建学校进行核编。根据全市生源变化情况,加大区县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编制调剂力度,实行余缺互补、动态管理。

此外,还将通过“撤并”、“整合”、“收回空编”等方式,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精简收回部分事业编制;在市级公立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备案制”改革范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足配齐学校后勤服务、安保人员;争取在全省范围内为我市跨区域调剂教育编制。释放出更多的事业编制,优先保障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用编。

市发改委

优先办理教育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并实行专人对接

就如何加快新建、改扩建430所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副主任郭晓辉表示,将教育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对政府投资的市级重点教育项目相关立项手续,实行“容缺+承诺方式”先行受理,先行保障。

由政府投资的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类项目,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由区、县(开发区)政府投资的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类项目,不管总投资额大小,均由区、县(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类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一般由区、县(开发区)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对《三年行动计划》中的教育类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设计内容简单的教育类项目,可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合并审批;对《三年行动计划》中的教育类审批项目,实行容缺+承诺受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初步设计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对于实行备案制的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类项目,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对教育类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教育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行专人对接。省自然资源部门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优先用于保障教育类重点项目;为教育类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无偿代办服务;优先保证教育类项目水电气、邮电通信、渣土清运等方面的需求。

市资源规划局

教育建设项目相关许可证5个工作日办结

关于全市要求各部门畅通学校建设的“绿色通道”任务,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王学超表示,资源规划局将教育设施布点及新增的430所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布点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

对新增的430所中小学、幼儿园的位置全部进行了合规性预审,保障新增学校用地全部符合或能够通过相应措施达到建设要求。对教育用地采取单列方式,纳入新增用地年度计划,做到随到随审随报、应保尽保。对居住区配建的教育用地,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建设规模、明确移交方式,严格保障教育设施的实施落地。在政策中允许其他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调整为教育用地。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选址只要与“城市四线”和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冲突,支持属地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按程序优先调整为教育用地。特别是老城区内符合规划的城镇空闲、低效利用的办公、工业等用地,支持调整为教育用地,由政府有偿收回纳入储备,以成本价划拨供应给教育部门,用于学校建设。

推进教育建设项目审批权下放,将教育建设项目的“一书三证”全部下放到属地分局办理,推行靠前服务。对新增义务教育用地简化环节、优先审批、划拨供应,合并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用地批准书事项。

针对过去教育类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由于土地证缺失、未批先建等问题,导致后续手续无法推进,或者手续办理缓慢的问题,提出了“承诺制+容缺办理”的政策。由于用地权属、资料缺失等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将联合教育部门制定分类处置办法,为教育用地确权登记畅通通道。

市资源规划局承诺,教育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时限均压缩到5个工作日办结。

市住建局

对基础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建立绿色通道

市住建局副局长陈晓军介绍了加快学校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工作。他说,将督促属地政府落实统建责任,做好学校的建设、接收和管理工作。对于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承诺配建基础教育学校的,优先审查学校施工图备案、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把配建公办学校交付作为商品房预售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硬性要求,确保应建尽建。对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且含有配建学校的商品房项目,加强对所配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并督促区县、开发区跟踪监督按承诺完成交付。对涉及学校房屋征收的项目,先行制定“先建后拆、不建不拆”方案,做到新建校舍投入使用后,再拆除原有校舍工作,保障在校学生学业不受影响。

基础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在手续办理时,简化审批流程,建立绿色通道。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在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经消防设施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允许容缺办理消防验收。对于基础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的城建配套费,一律免除。围绕基础教育学校建设点位,结合周边规划,及早安排市政项目前期计划,优先保障学校周边市政配套建设。

市财政局

新增财力优先向教育倾斜

市财政局副局长阎金平表示,市财政的总体目标是2021年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8%、市本级财政三年新增教育建设投入50亿元。重点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落实国家教育“三个增长”要求,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严格按照《教育法》规定,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教育支出,新增财力优先向教育倾斜。加大对区县、开发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奖补办法,通过转移支付、考核奖补等方式,根据区县、开发区教育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和建设进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数量多、绩效目标好、执行进度快的区县、开发区,给予考核奖励。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教育优先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做好资金保障,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市”贡献更多财政力量。

”改革范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足配齐学校后勤服务、安保人员;争取在全省范围内为我市跨区域调剂教育编制。释放出更多的事业编制,优先保障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用编。(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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