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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把孩子遗忘在校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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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717  发布时间:2019-5-30 8:34:56

 

本报讯(记者 欧媚)近日,湖北省咸宁市一名3岁女童被遗忘在校车内身亡,令人十分痛心,教训十分惨痛。为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第3号预警,提醒学校、校车运营单位以及师生家长落实安全乘车责任,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坐校车的人身安全。

一是压实责任,提高意识。校车所属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照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压实安全责任,通过视频宣传、模拟演练、安全培训等方式提高随车照管人员和校车司机的夏季乘车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责任到人,仔细检查。随车照管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时刻谨记要在上下车清点人数,坚决不让学生单独遗留在校车内,确保每一名学生安全上学,平安到家。

三是尽职尽责,规范操作。校车司机要尽量将校车停在阴凉处,校车运行前做到提前开窗通风,校车运行中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运行结束要反复核查学生是否都安全下车。

四是加强监护,反复叮嘱。学生家长要加强学生夏季乘车安全教育,叮嘱学生当有身体不适或其他问题时,应马上向随车照管人员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和救治。

《中国教育报》2019年05月2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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