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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作业入手规范义务教育办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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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166  发布时间:2017-11-14 13:05:38

 

范国睿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教育治理研究院院长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和宁夏自治区教育厅连续出台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文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两份文件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出发,加强作业管理,叫停“家长作业”,受到部分家长、学生的欢迎。细细分析,这背后还涉及几个方面的教育治理问题:如何规范作业管理、规范义务教育办学秩序、建立良好的家校关系等。

作业是学生进一步熟悉和掌握课堂所学知识与技能,并运用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学生课业负担重,一是作业“量”多。看上去,或许一门功课的作业并不多,但学生要面对诸多课程,多个老师同时布置作业,就会导致作业量多得学生受不了。二是“难度”问题。为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往往会选择一些超“纲”超“标”的作业,以致出现偏题、怪题,学生感到难度太大、负担很重。三是“质”的问题。导致学生“谈作业色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许多作业重复训练,少有启发性、创新性和趣味性。

为此,相关省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教师根据学生学习实际优选作业,不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学力要求的作业,同时,建立多学科作业协调机制,严格控制每天作业总量。

在实践中,一些地区开始探索作业备案制,并尝试逐步推进作业网上公开制度,对作业的难度和作业量进行常规性监督。还有一些地区开发了基础性“必做作业”与拓展性“选做作业”相结合的弹性作业机制,以适应学生的不同学力水平和个性化发展需求。

近年,上海市编制《中小学生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南》,引领教师开发解释性强、类型丰富、科学合理的作业,这是新时代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新变化对教师“优教”的新要求,唯其如此,才能减负、增效。

“作业新政”之所以受到欢迎,还因为它为家长“减负”。让家长在学生作业本上签字,一是为了让家长督促学生按时完成作业,二是为了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但是,当这种方式演变成让家长记录作业、批改作业时,就变相地将部分教师职能转移给家长了。

随着学校教育改革的深入,一些学校为了拓展学生视野,推出了研究性作业,让学生找材料、办小报、举办展示活动,这类作业超越了学生的能力,只能由家长代为查找资料、组织活动。

家庭作业变成了家长作业,这不仅引起家长的反感,还会造成有能力有资源的家长与其他家长之间的比较,进而将这种不平等投射到学生身上,给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影响。

因此,学校不仅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要求家长对书面作业检查并签字,还不应布置耗时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等超越学生能力、明显需要家长代劳的探究性、拓展性作业。

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业新政”是规范义务教育办学秩序的需要,把本应由教师完成的作业批改任务还给教师。

从教育治理的视角来看,对作业的管理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出的“学有所教”的要求。学校教育改革,重在遵循教育规律,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生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少些功利,少些浮躁,使学校教育回归教育的本来常态,使教师静心教学,潜心育人。

勒令家长批改作业、签字,是一个性质与功能走样了的家校关系,自然应当摒弃,但正常的家校联系、家校合作仍需加强。对学校和教师而言,要创新家校联系的途径、形式与方法,积极吸收社会和家长教育资源为学生发展、学校发展服务,但不能变相增加家长负担,更不能与相关学生的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评价相关联。

对于家长而言,为“作业新政”点赞,自然可以理解,但仍需认识到,把孩子送到学校上学,并非家长的教育责任的转移。儿童的成长需要家长与学校的共同养育和教育。家长一方面要关心孩子的身心发展和学习生活状态,陪伴孩子成长;另一方面,要加强与教师的沟通和联系,积极配合教师和学校,形成教育合力。(范国睿)

《中国教育报》2017年11月14日第5版 版名:区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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