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教育部: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0月31日前公布

--------------------------------------------------------------------------------
点击次数:2103  发布时间:2016-10-19 10:53:02

 

人民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申宁)日前,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鼓励高校采用丰富多样的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形式,年度报告应于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将清单落实推向深入,确保不打折扣。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充分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解读方式,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深入推进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招生信息公开方面,深化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要及时公开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深入实施“阳光财务”,做好财务预决算8张表的发布与解读,及时公开校办企业财务信息和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高校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切实提高财务透明度。

  通知鼓励高校采用丰富多样的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形式,方便公众阅读和获取。年度报告的编制应注重内容的丰富性和条理性,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信息真实及时。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 信息源自: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