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家协会诚邀学校教育机构广泛联盟,多赢合作共谋发展!

本站首页 广告服务 旧版回顾 会员注册 会员服务 申请友情连接

全国优秀研究生院校报考指南 中国教育第一网欢迎您!今天是

用户登陆口

首页 教育新闻 院校大全 高考招生 考研招生 留学移民 电脑培训 中考信息
各省动态 少儿教育 家庭教育 远程教育 特殊教育 职成教育 就业中心 教育家
教学技术 教学产品 科技发展 高校后勤 教育论坛 热点资讯 国际交际 教育博客
资讯搜索:

原广东茂名电白教育局局长王业政受贿获刑10年半

--------------------------------------------------------------------------------
点击次数:1879  发布时间:2016-9-27 15:49:27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文才 通讯员/法言)日前,经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电白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原电白县(区)教育局局长王业政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的决定。

  电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王业政在任电白县(区)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电白县(区)教育系统干部任用以及人事调整的过程中,收受24个请托人所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93.4万元;收受教材、教辅资料供应商3人所送的人民币64万元,为他们提供支持和帮助;收受校服供应商所送人民币6万元,为征订校服及追货款提供支持;收受辖区内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承建商2人所送的人民币20万元,在工程验收及工程款结算方面提供便利。

  电白区人民法院认为,王业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3.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业政在茂名市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交代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退缴了绝大部分赃款,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电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业政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8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4万元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王业政不服,提出上诉。经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王业政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原判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王业政的上诉理由理据不足,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信息源自:

 
产品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证000045号-83
项目合作:010-64803353
邮箱:bj64801986@126.com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信箱
中国香港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8-01-06-0
咨询电话:010-64803658 香港电话:852-2915.7428 传真:852-2915.6313